山西中医大学(山西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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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性质:一般本科

  学校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晋祠路一段89号

  招办网址:jwc.sxtcm.com

  招办电话:0351-6333210

  学校简介:

  山西中医药大学的前身为1978年创办的山西医学院中医大学班,1989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成立山西中医学院,2017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山西中医药大学。2001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是山西省人民政府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共建高校、教育部首批卓越医生(中医)教育培养计划改革试点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高校、中医学专业“5+3”一体化招生院校、中国政府奖学金生委托培养高校、山西省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学校基础设施完善,办学资源充足。现有太原、晋中2个校区,占地979亩。晋中校区建筑风格独特,庄重典雅,环境优美,建有中医药文化浮雕、傅山雕塑、上湖、神农药谷等文化景观,充满浓郁的中医药文化元素,是全国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学校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达17331.73万元,馆藏纸质图书95万册,电子图书310万册,各类数据库36个,建立了性能先进的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学校人才培养体系较为完备,办学质量稳步提升。开办有21个本科专业,涵盖医、工、管、理等多个学科门类。2007年,以良好成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14年,高水平通过教育部中医学专业认证。2018年,通过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学校是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现有国家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教育部本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山西省品牌专业3个、山西省高校特色专业建设项目4个,山西省高等学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项目2个,山西省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1个,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11门,获2018年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近两届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中获特等奖1项,一等奖3项,二等奖8项,三等奖3项。现有3个普通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省级基础课示范实验室、1个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0604人,其中研究生835人。

  师资力量:

  教师队伍结构渐趋合理,师资力量逐步增强。学校下设15个二级教学机构,拥有4所直属附属医院、11所非直属附属医院、13所教学医院、18个非医学类实践教学基地。现有教职医护员工4183人,其中专任教师618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316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92人。现有国医大师2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名,全国名中医3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2人,双聘院士2人,博士生导师23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8人,全国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6人,全国中医药优秀临床人才6人,入选“三晋英才”支持计划108人。山西省青年科学家1人,山西省“百人计划”人才5人,山西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4人,山西省新兴产业领军人才1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拔尖创新人才2人、山西省高等学校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2人,山西省教育厅“131”领军人才17人,山西省教学名师15人,山西省优秀教学团队2个,山西省名老中医18人,山西省名医8人,山西省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老师15人,山西省卫生人才培养工程高端领军人才31人,傅山学者4人。

  优势学科:

  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学

  录取原则:

  我校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执行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招生办公室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学校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我校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省(区、市)的生源情况,按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的要求,科学、合理编制我校的分省(区、市)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来源计划编制的要求科学设置预留计划,预留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须上报主管部门审核,教育部备案,用于调节各地统考线上生源不平衡,调节平行志愿同分段考生。预留计划的使用必须坚持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在相应录取批次投档前投放。

  根据本校在各省(区、市)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与各省(区、市)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要求。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省份,投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20%。

  采用平行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录取专业。空余计划根据各省(区、市)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及录取进程,等待二次投档或征集志愿后投档。

  采用顺序志愿投档模式的省份,院校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当各省(区、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时,择优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次类推。

  录取过程中,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是:

  文史类:语文、数学、文科综合

  理工类:数学、语文、理科综合

  我校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对进档考生确定录取专业,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浙江省和上海市录取按对应省份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执行。考生选考科目要求以两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公示为准。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规则的建议,我校在当地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原则。

  我校专科起点本科层次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招考中心相关政策,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被录取考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我校对口升学专科层次录取,严格执行山西省招考中心相关政策,在各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办法录取。被录取考生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我校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教育部、卫计委、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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