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12月23日下午——24日(或25日)的考试,包括“业务课二(科目代码为8**)”、“业务课三(即复试科目,科目代码为9**)”以及相关的面试,在南京艺术学院进行。请及时登陆南艺研究生处网站(
三、所有考生均须参加面试。若有以下材料,考生面试时须带上: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参展作品(照片、图片、设计稿等)、音频视频作品、其他能证明自己科研能力和专业水平的艺术创作材料或证明等。
四、初试、复试成绩达到国家和学校分数线要求者,须参加外语听力测试;同等学力报考者、成人应届本科生和非艺术院校(或系科)毕业生还须加试两门专业综合课。具体时间地点均另行通知。
五、若个别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有变动,务请关注临时通知。未尽事宜亦临时通知。请及时关注南京艺术学院研究生处网站(
六、联系电话
校研招办:02583498696,02583498798
美术学院02583498128音乐学院02583498278
设计学院02583498424传媒学院02583498164
影视学院02583498189研究院02583498386
人文学院02583498651文化产业学院0258349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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