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景园林考研快题(四川美术学院风景园林考研分析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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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四川美术学院简介

  四川美术学院(简称“川美”,SichuanFineArtsInstitute),于1940年始建,坐落于中央直辖市重庆,是一所省属本科高校,为中国独立建制的31所普通高等艺术院校之一,中国八大美院之一。学院校园分为黄桷坪校区和虎溪校区,共占地1200亩,设有9个系院,22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拥有专任教师628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生7550人。

   二、四川美术学院风景园林介

  风景园林系“景观建筑”专业于2007年申报获批,2013年更名为"风景园林”专业,学制四年。2015年获批风景园林专业硕士学位授权资格,2019年获批重庆市一流专业。

  风景园林系突破传统工科院校风景园林专业教育模式,以农、林、工学的相关知识领域为教育本底,以艺术创造能力和技术实现能力的复合培养为教育特色,培养具有艺术家素养、行业急需的风景园林设计师。

   三、四川美术学院风景园林招生细则

  1.基本信息介绍

  全日制风景园林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3-5年。本学科紧密结合学科前沿,积极适应当前景观艺术设计的需要,不区分研究方向,在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中建筑学、环境艺术、风景园林三个一级学科协同办学的整体背景下获得了很好的学科建设和发展平台。

  2.导师介绍(排名不分先后)

  全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导师汇总

  导师一:黄耘,男,重庆人,博士,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建筑艺术系主任,2012年7月毕业于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获得博士学位,1988年至今任教于在四川美院。中国美协建筑艺委会委员、中国名城委城市设计学部委员、重庆市规划委员会专家组成员、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学会会员。专业领域与研究方向:建筑设计、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设计;西南少数民族人居环境研究、地域历史文化保护与城市风貌研究、旧城更新研究、传统村落营建与保护研究

  导师二:郝大鹏,四川美术学院教授,上海大学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五一劳动奖章活动者,茅台智库专家。原四川美术学院副院长,现任重庆市美协副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环境艺术设计委员会副主任。

  导师三:黄红春,副教授,风景园林师,重庆市美术家协会会员,国家公派意大利访问学者,作品获第十二届全国美展入围,重庆市第五届美展二等奖。长期致力于山地环境的景观设计探索,包括坡地环境的土地及空间利用、山地城市公共空间与环境艺术等

  导师四:赵宇,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委员,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专家咨询委员会园林景观专业和装饰装修专业委员会专家。设计作品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览等。

  导师五:刘炜,男,汉族;1990年毕业于河北建筑工程学院,获得工学学士学位;1995年毕业于重庆建筑大学,获得工学硕士学位;2003年毕业于重庆大学,获得工学博士学位;四川美术学院建筑艺术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建筑设计与技术、园林设计与工程技术。

  导师六:刘川,男,汉,江苏南京人,中共党员。1990年1月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获工学硕士学位,四川美术学院建筑艺术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高级建筑师,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重庆城市建设与发展研究会常务理事。曾任重庆市设计院主任建筑师,渝中区建设委员会主任、建设党工委书记,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建处、轨道交通处、城乡统筹处、外经外事处处长等职务。曾设计完成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重庆市国税局办公大楼暨重庆五洲大酒店、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三分院办公大楼等大型建筑;主持重庆通远门城墙遗址公园、重庆解放碑步行街、湖广会馆协调区及建兴坡、石板坡等传统风貌街区改造、渝中区山城步道、渝中区石油路雕塑廊及重庆轨道交通一、二、三、六号线等市、区重点工程建设;牵头编制《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管理办法》、《重庆市轨道交通控制保护区专项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重庆市第三方监测管理办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主要研究方向为建筑设计与理论、公共建筑、交通建筑、公共空间与公共艺术、传统建筑保护、城市规划、园林景观等。

  导师七:李勇,男,汉族,重庆市人,建筑教研室主任。1988年7月毕业于同济大学建筑城规学院,获得学士学位,四川美术学院建筑艺术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建筑与城市风貌研究、旧城更新研究、景观建筑研究。

  导师八:余毅,男,教授,1986年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2000—2002年就读中国美术学院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教师进修班,硕士研究生生导师。

  四川美术学院艺术实验中心主任,四川美术学院建筑与环境设计学院教师。2004年获"重庆市高等学校首批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2012年授予"重庆市高等学校优秀教学管理人员"称号。

  导师九:潘召南,毕业院校:四川美术学院

  工作单位:四川美术学院

  职务:四川美术学院创作科研处处长

  专业职称:教授、资深室内设计师、国际A级景观设计师

  1983年9月——1987年7月就读于四川美术学院工艺美术系,毕业留校至今

  1991年9月——1992年1月中央工艺美术学院进修学习

  2002年6月任设计艺术系、工业设计系副主任

  2005年6月任设计艺术学院副院长

  2006年7月任四川美术学院实验教学中心主任兼设计学院副院长

  2012年7月任四川美术学院创作科研处处长、学术委员会委员

  导师十:龙国跃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本科及硕士研究生的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照明设计、陈设艺术设计等教学工作。

  2006年获"全国杰出的中青年室内建筑师"荣誉称号、2009年获"中国有成就的知深室内建筑师"荣誉称号、高级室内建筑师、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景观学与美丽中国建设专业委员会成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委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设计委委员、重庆市政委专家组专家、重庆市规划委员会专家、重庆市建委景观专家咨询组副主任、重庆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专家组专家、重庆照明学会副理事长/艺术照明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室内设计企业联合会执行会长。

  导师十一:黄洪波,现任环境设计系副主任,2006年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获硕士学位,留校任教至今。现任四川美术学院副教授。长期从事环境艺术和室内设计研究工作。

  研究领域

  窗体顶端,环境艺术设计,室内设计,传统民居

  研究内容

  当代环境艺术设计和传统建筑文化的结合研究,将传统文化运用到环境艺术设计的实践中。

  导师十二:朱猛,男,河南人,博士,讲师,2017年毕业于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获得博士学位,2017年12月起任教于在四川美院。专业领域与研究方向: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风景园林设计、山地人居环境科学、城市经济学、城市风貌研究、旧城更新研究等。

  导师十三:郭龙,男,博士,博士后,讲师。2006-2015年,中央美术学院建筑学院工学与艺术学双硕士,及设计艺术学博士;2015-2018年,北京建筑大学历史建筑保护方向博士后。主要研究方向:文化建筑设计及旧区更新、特色文化小镇策划与设计、历史建筑保护及理论。

  导师十四:王平妤,女,汉族,四川自贡人,中共党员。2006年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获硕士学位。2006年留校任教至今,建筑艺术系讲师。

  导师十五:郭辉,男,汉族,河南洛阳人,工学博士,共产党员。2016年6月于重庆大学获得城市规划工学博士学位,四川美术学院建筑艺术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山地城市规划与设计"。

  导师十六:邓楠,女,四川美术学院设计艺术系,设计艺术学硕士,讲师,风景园林教研室主任。1999年留校任四川美术学院设计艺术系教师,2000年任四川美术学院建筑艺术系教师,

  2005-2006年巴黎一大访问学者UNIVERSITEPANTHEON-SORBONE-PARIS1。主要研究方向为旅游集镇景观保护与风貌强化、河道生态修复及滨水景观规划设计、城市开放空间景观更新与设计。

  导师十七:许亮,环境设计系教授、硕士生导师、高级室内建筑师,重庆市规划专家委委员,教育部高教设计类教指委委员。研究方向:本土人居文化与空间环境设计多次获全国设计竟赛优秀指导教师称号;曾主持实施的环境设计项目数次入选中国环境设计大赛并获奖;出版有:国家级规划教材《空间环境系统化设计》、《展示设计》、《室内环境设计》、《景观设计》、等五部著作;主持完成省部级社会科学"十五"重点研究课题《巴渝民俗视觉艺术研究》项目;在《装饰》、《室内设计与装修》等专业核心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论巴渝古镇民居环境视觉特征"等10余篇。2010年荣获中国建筑装饰协会"全国有成就资深环境建筑师"称号。

  导师十八:马一兵,四川美术学院设计学院环境艺术系副教授,中国建筑师学会室内设计分会(CID)会员

  导师十九:任洁,女,汉族,重庆人,共产党员,硕士研究生,助教。2013年毕业于清华大学建筑系,获得硕士学位,2015年进入四川美术学院建筑艺术系任教。主要研究方向是城市设计、乡村规划、生态规划。

  导师二十:张倩,男,1987年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工艺系,现任四川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环境艺术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高级室内、景观建筑师"。研究方向:环境艺术、室内艺术设计。

  众多创作及设计(实践)作品在国内相关领域和环境艺术设计大赛中获奖。其中作品《石情—SCREAM城市雕塑公园规划设计》获得"为中国而设计"第5届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一等奖。

  参与国家重点课题:"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传统村落民居"营建工艺传承、保护与利用科技集成与示范课题多篇论文、作品及教材在国内专业核心期刊上发表和出版。指导本科及研究生设计作品多次在国内外比赛中获得大奖及优秀教师指导奖.

  导师二十一:刘蔓,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长期从事本科及硕士研究生的室内设计、景观设计、照明设计、陈设艺术设计等教学工作。

  2006年获"全国杰出的中青年室内建筑师"荣誉称号、2009年获"中国有成就的知深室内建筑师"荣誉称号、高级室内建筑师、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景观学与美丽中国建设专业委员会成员、中国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委员、中国室内装饰协会设计委委员、重庆市政委专家组专家、重庆市规划委员会专家、重庆市建委景观专家咨询组副主任、重庆建筑装饰协会设计委员会专家组专家、重庆照明学会副理事长/艺术照明专业委员会主任、重庆市室内设计企业联合会执行会长。

  导师二十二:韦爽真,四川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环境艺术设计系一级讲师,四川美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法国国际艺术城、图卢兹美术学院访问学者,研究方向:景观设计。

  导师二十三:谭晖,女

  2001-2003年,在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研究生班学习

  2004—2005年在德国卡塞尔大学建筑系留学

  2006年毕业于四川美术学院建筑系,获得硕士学位并留校,现为四川美术学院设计学院环艺系教师2016-2017年,英国伯恩茅斯艺术大学建筑系访问学者

  导师二十四:刘涛

  生于1981年,现任四川美术学院设计艺术学院环艺专业教师,助教。

  近年来主要研究传统与现代兼融的本土化设计方向,探索传统文化和地域文化在当代城市及乡村设计中的运用方法。

  导师二十五:方进

  设计艺术学院讲师。1990年毕业于重庆建筑大学建筑学专业。教学主张"知行合一",多年来担任"建筑设计基础"、"公共空间室内设计"、"材料与构造"等课程,课余主设了众多楼、堂、光、所项目,在设计中寻求建筑手法与室内、外环境的巧妙结合,作品屡次在国家级期刊发表及设计大赛中获奖。并将实践感悟贯穿于课堂,培养出了多名环艺设计行业骨干。

  导师二十六:周秋行,男,汉,四川安岳人,硕士,学习经历(1996-2000年本科于四川美术学院设计学院,2003-2006年研究生于四川美术学院建筑艺术系),四川美术学院建筑艺术系讲师,主要研究方向是风景园林教学与实践。

  导师二十七:徐博雅,女,汉族,四川成都人。2011年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景观系,获景观建筑硕士学位(MLA)。四川美术学院建筑艺术系讲师。曾就职于世界500强的外企及大型国企设计院,主持并参与中英多个项目,各个阶段,不同尺度的景观设计,跨越从景观规划到景观设计,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践经验。在研究方法、概念设计整合设计实践等方面有独到见解。积极探索中外教学体系对景观建筑专业人才培养的差异性,不断创新具有特色的教学方法,具备复合型知识体系。

  导师二十八:罗夏,男,汉,重庆人,硕士研究生,四川美术学院建筑艺术系讲师。2009年6月于四川美术学院建筑艺术系获得学士学位,,2012年6月于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获得城市规划与设计硕士学位,2012年7月至2016年2月于重庆市设计院任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是西南山地城市规划适应性理论与方法研究。

  导师二十九:胡江渝,男,汉族,四川宜宾人,研究生学历。1998年7月于天津大学获得学士学位,2001年12月于重庆大学获得建筑学硕士学位。四川美术学院建筑艺术系讲师,一级注册建筑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建筑设计与建筑教育。

  3.初试复试内容

  初试: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4英语二③344风景园林基础④515风景园林快题设计

  复试:①专业设计②面试③英语听力与口语

  4.四川美术学院风景园林硕士历年招收人数

  5.四川美术学院风景园林考研历年初试分数

  6.参考书籍

  四川美术学院风景园林考研专业参考书籍三本(每年有20%的超纲题目)

  《中国古典园林史》《西方现代景观设计的理论与实践》《外国古代园林史》

  7.复试大纲要求

  《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为了充分保障师生健康、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教育部、重庆市关于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部署要求,学校决定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复试平台采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参加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一、时间安排

  (一)网络远程复试演练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必须在复试前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演练,请各位考生按要求提前安装调试好设备。若因未参加演练,后期无法正常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网络远程复试演练具体安排如下:

  1.时间:2020年5月12日09:30开始,请考生提前30分钟登录系统等候。

  2.所有考生将分为多个小组同时进行,每生测试音频、视频正常后即结束。

  (二)缴费

  2020年5月13日15:00至5月14日17:00,考生须通过系统缴纳复试费,复试费为150元,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参加复试。

  缴费后方可继续进入系统复试环节。我校复试不再收取考生其他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三)上传复试资料

  2020年5月13日15:00至5月14日17:00,考生须通过系统上传以下电子材料:

  1.下载并打印《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请见附件一),考生本人亲笔签名后拍照或扫描并上传。

  2.各专业方向要求上传提交的复试材料详见附件二,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准备并按时上传。上传材料限JPG或JPEG格式图片,图片总数不超过30张,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3MB。

  未按要求上传上述材料者,无法进入系统参加复试。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由考生自行负责。如上传材料出现造假、抄袭等弄虚作假情况,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四)考试安排

  注意事项:1.考生应在每科目开考前30分钟登录系统查看本人复试序号。复试序号由系统随机生成,我们将按复试序号升序依次进行复试,请考生根据每科目复试时长以及本人复试序号,提前30分钟进入系统候考区并耐心候考,待考考生应随时在线等待复试。未按时参加或因考生原因而错过复试的,视为考生放弃参加该科目考试。

  2.同等学力考生两门加试科目考试连续进行,中途不休息。考生按试题要求作答并现场提交答卷。须参加同等学力加试的考生名单见附件三。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和考生需自行准备的考试用具详见附件四,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用具。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每生5分钟左右,由系统随机抽题进行测试。4.面试和专业综合考核两个科目的考试连续进行。两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一共为每生25分钟左右,考试时长含考生读题和思考时间。考核方式和考生需自行准备的考试用具详见附件二,请考生按要求提前准备好考试用具。

  (五)成绩查询和公布拟录取名单

  1.考生可于2020年5月18日查询复试成绩,届时请关注我校招生处官网的相关通知。

  2.拟录取考生名单将于2020年5月20日在我校招生处官网公布。

  二、网络远程复试平台和设备、环境要求

  (一)复试平台我校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作为网络远程复试平台,登录网址:

  (二)设备、环境要求我校将使用“双机位”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请考生根据下列要求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及软件,并提前进行测试,以确保演练和复试的正常进行。

  1.用于复试的“一位机”设备一台,可以使用电脑或移动设备,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①具备网络通信功能;②带摄像头;③带麦克风;④外放音频设备(不允许使用各类头戴耳机);⑤显示设备;⑥如果使用电脑,则要求操作系统为Windows或Mac且必须安装最新版本的Chrome浏览器。建议使用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试本电脑。2.用于复试环境监控的“二位机”手机一台(安卓或苹果均可),网络、摄像功能必须正常,同时准备固定设备的支架。3.网络:建议使用100M及以上带宽的有线网络,同时使用4G移动网络作为备用,有条件者可以使用5G移动网络。4.复试场地要求:独立的复试房间,环境封闭,灯光明亮,安静,不逆光;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入;可视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形式与复试相关的材料。5.移动设备需要提前下载安装学信APP、安装并注册支付宝(实人验证使用)。

  (三)设备使用要求1.复试前按要求开启两台设备的摄像头,用于复试设备的摄像头对准考生本人,要求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教师可见画面中,如需现场实作的科目,镜头须覆盖整个实作环境;复试环境监控设备(即“二位机”)的摄像头从考生后方成45°拍摄,要保证考生考试屏幕(即“一位机”)能清晰地被复试教师看到。2.考生提前测试设备和网络。须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设备调试完成后,应关闭相关设备通话、录屏、录音、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面试的应用程序。建议考生在复试期间将移动设备的电话卡取出。

  三、网络远程复试考场规则1.考生请认真阅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及考试相关条款节选及司法解释》(附件六)、《重庆市国家教育考试条例》(附件七)以及四川美术学院发布的相关招生考试信息,做到诚信考试。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测。复查复测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2.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材料。复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录屏、截屏等,禁止将复试的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如有违反,按作弊处理。3.复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初试《考场规则》(附件八)相关规定,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复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入;可视范围内不得有任何形式与复试相关的材料。若有违反,按作弊处理。4.复试时,考生不得佩戴口罩、墨镜、帽子、耳机等,头发不得遮挡面部,并露出双耳;不得使用美颜及滤镜,复试全程不得离开座位。若有违反,按违纪处理。5.复试时,考生正对摄像头保持双手和头部完全呈现在复试教师可见画面中,面试过程中不得随意转换视频连接界面。6.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其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在国家规定的考试中,组织考生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明确: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属于情节严重。

  四、其他

  1.四川美术学院2020年研究生招生网络远程复试专线023-65921055。

  2.不具备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请于尽快通过专线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尽力协助考生。

  3.考生在复试过程中,如遇系统或网络故障,请勿慌张,立即通过专线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作出调整。

  4.体检将在拟录取考生入学时根据情况另行安排。

  5.凡报名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已认真阅读并认可本通知的相关要求和规定。

  6.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学校纪检监察办公室电话:023-65921038,邮箱jiwei@scfai.edu.cn。

  7.四川美术学院拥有本实施细则最终解释权,四川美术学院授权招生处负责解释。学校招生处电话:023-65921056,023-65921053,邮箱:zs@scfai.edu.cn。

  《四川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拟录取办法》

  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即将展开,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我校硕士生复试工作将按照以下办法进行。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三、复试资格(分数线)

  (一)根据报考我校考生考试情况,结合我校研究生招生计划,我校划定2019年硕士研究生进入复试的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研究生的最低复试分数线)见附件1,复试名单见附件2。

  (二)符合教育部初试加分政策考生应在2019年3月27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提交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过期不再受理。

  (三)对于未达到我校最低复试分数线要求、需向外校调剂的考生,请于4月30日前,尽早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四、复试时间、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9年3月28日08:30—12:00,报到地点: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多功能厅。

  (二)考前教育会:3月29日下午2:30,在多功能厅,对全体报到考生集中进行考前教育。

  (三)考试时间:2019年3月29—3月31日。地点: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具体考场安排在报到现场查看。其中,29日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30日为面试、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31日为专业复试考试。

  注:复试结束后考生即可离校。

  五、复试提交材料

  (一)报到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复试报到时将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四川美术学院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填报信息表》。请考生2019年3月22日—27日登录

  复试时要求携带初试《准考证》参考。如遗失,可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

  (二)面试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个人简历及作品材料。该材料由考生在面试时提交所在复试小组查阅,材料提交后不再退还。

  请考生自行准备档案袋并写上本人姓名、报考院系、专业及方向,将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印章)、个人简历及作品材料等装订成册后装入档案袋。作品材料要求如下:

  1、报考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美术教育系各研究方向及中国画研究方向的考生:交素描、创作作品照片8张(7寸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书法专业的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7寸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1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设计艺术学院(非理论研究方向)、手工艺术学院和公共艺术学院方向的考生:交个人作品集一本(尺寸:A4,封面写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一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考美术学系、当代视觉艺术研究中心、设计艺术学院理论专业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交本人论文或译文一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报考新媒体艺术系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交作品照片8张(10寸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姓名、报考专业及研究方向)、一份创作方案、一篇2000字左右的创作手记或原创电影故事梗概或项目介绍;

  6、报考影视动画学院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交专业创作及实践应用型作品图片8张(7寸精印彩色照片,背面写姓名及报考专业)、一份创作方案,若作品已发表、播出、采用及获奖,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报考风景园林硕士的考生:交个人作品集一本(尺寸:A4,封面写姓名及报考专业),论文一篇(论文若已发表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三年硕士研究生学习计划一份。

  六、体检

  (一)考生复试报到当天进行体检(截止当日下午5:30),地点:四川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多功能厅;

  (二)体检时准备1张一寸照片,用于《体检表》;

  (三)所有体检项目完成后,请将《体检表》交回体检收表处。

  七、相关费用

  (一)按照重庆市物价部门的规定,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250元,非同等学力考生复试费为150元。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完成缴费,起止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3月27日24时,届时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缴费网址:

  (二)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根据相关收费标准收取(75元/人),可现场微信或支付宝支付,也可现金支付。

  八、复试考试及成绩

  复试考试分为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面试和专业考试三个部分,满分各为100分,其中专业考试时间为6小时(理论类为3小时)。

  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加试,两门加试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复试成绩将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复试成绩自公布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考生可书面提出查分,过时不予受理。

  九、拟录取办法

  (一)各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请见附件3、附件4。

  (二)拟录取基本资格

  1、完成所有体检项目且体检合格。

  2、复试成绩合格。即:复试外语成绩60分及以上,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复试专业成绩75分及以上。

  其中任一项不符合以上要求,均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3、同等学力考生的两门加试科目成绩均不低于60分。

  (三)拟录取办法

  1、港、澳、台考生:按录取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排序不分专业方向)。

  2、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优先占用所在专业的拟招生计划,按录取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排序不分专业方向)。

  3、其余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硕士研究生:根据各研究方向拟招生计划,按研究方向,以录取加权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4、录取加权分计算公式:

  (1)录取加权分数(非理论类)=初试总分÷5×50%+(面试成绩×10%+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专业考试成绩×80%)×50%;

  (2)录取加权分数(理论类)=初试总分÷5×50%+(面试成绩×40%+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45%)×50%;

  (3)录取加权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4)如遇录取加权分相同的,则依次按复试专业考试成绩、复试加权分从高到低排序。复试加权分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理论类复试加权分=(面试成绩×40%+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5%+专业考试成绩×45%)×50%。

  非理论类复试加权分=(面试成绩×10%+英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10%+专业考试成绩×80%)×50%。

  5、若因达到录取资格人数少于各专业方向拟招生计划数出现计划空缺,则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将缺额计划调整到其他专业方向。

  十、复试纪律要求

  1、复试的《考场规则》(附件5)与初试相同,对违纪舞弊考生一律按初试相关规定处理,请考生务必严格遵守。

  2、考试时,草稿纸由学校根据考试科目需要统一提供。考生一律不得自行携带草稿纸,否则按作弊处理。

  3、考试过程中如遇学校提供的考试用具如计算机、照相机等工具出现故障的,考生应当即提出申请,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补时,否则后果一律由考生自行承担。但因考生本人原因造成如电脑资料等未及时保存或作品损坏的,一律不予以补时,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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