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录取分数线2021,上海戏剧学院与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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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戏剧学院2021年本科各专业录取分数线

日前,上海戏剧学院发布2021年本科各专业录取分数线,详情如下: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60%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60%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85%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8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8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80%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75%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85%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85%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80%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45%。摄立“拔尖京剧表演人才扶持计划”,各行当第1名考生可入选该计划,入选考生的文化成绩自划线标准可下调至考生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35%。

77.14(花旦)、92.86(花脸)、81.86(老旦)、81.00(老生)、85.29(青衣)、85.00(文丑)、87.71(武丑)、82.29(武旦)、91.43(武净)、79.57(武生)、88.86(小生)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60%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45%

93.00(板鼓)、88.80(大锣)、79.00(笛子)、76.37(古筝)、79.40(京二胡)、84.00(京胡)、77.57(民二胡)、90.20(铙钹)、76.88(琵琶)、88.20(三弦)、72.52(笙)、87.80(小锣)、81.54(扬琴)、82.00(月琴)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45%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45%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的5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舞台设计)【内蒙古民族预科】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8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灯光设计)【内蒙古民族预科】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8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服装与化妆设计)【内蒙古民族预科】

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应科类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80%

1.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我校自划线标准方可参与录取排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省份规定执行),若所填报专业属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科类,须达到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

2.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标准的考生,按对应专业录取办法录取。校考合格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不受专业最低分限制,优先录取。

3.各专业(招考方向)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任一单科或项目不得缺考或零分。

4.关于“一本线”的说明:对于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第二批次合并的省份,“一本线”视为当年该省的本科“特殊类型招生控制线”。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其他规定的,按最新规定执行。

5.以下录取分数线未包含港澳台侨和外籍考生,各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以全国录取结束后为准。

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原则一览表如下:

2021年艺术类本科招生录取原则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创意策划)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5名。

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剧作)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6名。

3.戏剧影视导演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2名。

4.表演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同科类或对应科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16名。

5.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9名。

6.录音艺术专业(电影录音)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4.52。

7.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1.03。

8.艺术与科技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101.59。

9.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48名。

10.新媒体艺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4名。

11.产品设计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8名。

12.环境设计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6名。

13.跨媒体艺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6名。

14.电影学专业(制片与市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9.43。

15.电影学专业(电影评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0%后,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6.81。

16.摄影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92.69。

17.动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126名。

18.漫画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27名。

19.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动漫策划)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95%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58名。

20.影视技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38名。

21.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按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与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最终比值为:88.68。

2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的70%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最终录取到专业排名第72名。

1.校定分数线、分数比值的计算公式为:

分数比值=考生文化课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理】×100

※上述公式在完成乘以100的计算之后,如遇小数点后有多位的情况,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对于两位小数后面的小数部分,按照直接舍去不进位的计算办法。例如,某文科考生高考成绩403分,该考生高考所在省的文科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576分,按照上述方法计算出来的分数比值为69.96。

※依据教育部《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文件: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等招生项目。所以上述分数比值计算公式中,考生文化课成绩为实考分,不含政策性加分。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以及本科录取批次合并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重庆市、青海省考生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进行分数比值计算。

※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的执行,均须符合考生所在省艺术类本科投档录取规则。如遇教育部以及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其它补充规定,按相关规定执行。

2.关于成绩并列:

①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专业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分数比值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②按照文化成绩的分数比值排序择优录取的各专业(含招考方向),录取时如果遇到分数比值排序并列的情况,则依据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关于报考专业与艺术省级统考对应关系

请考生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高职招生简章》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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